验收未通过 违规来运作
重庆商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物业公司)隶属于(建设方)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天阳光美地系(建设方)开发的楼盘。中天阳光美地小区在重庆物价现场查验中,因申报的相关设施不完善,未能通过验收,仅取得物价局试行收费标准〔渝价(2004)520 号〕文件。
按规定基准价: 1.20 元/平方米•月,因设施未完善下浮 30%收取,下浮的 30%由建设方承担。设施完善后经重新申报,方为正式收费标准。且至今未按文件规定,进行重新申报。该文件从未在小区公示过,美地业主对此一无所知,合法的知情权利遭到严重侵犯。物业公司在试行收费的运营中,违背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还擅自加收了 20 元/月•户公摊费。2014 年单方撕毁合同,擅自将物业服务费上涨至 1.70 元,涨幅达 42%。遭到多数业主反对,长期以来业主与物业公司就收费标准存在着重大的争议,并进行了投诉。重庆市南岸区发改委在其涨价之前,通过区政府信箱[2013] 481号,发布了处理意见: “一是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中天阳光美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
2014 年商社物业擅自上涨物业费,南岸区发改委通过南岸区政府信箱【2013】481 号发布处理意见与此同时,阳光美地业主开始筹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经过业主共同努力最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反对业委会 到底害怕谁
在业主大会即将召开之时,公司法人李某某于 2014 年 9 月 2 日亲自来到小区活动。 9 月 3 日晚物业公司偷偷盗走了筹备组悬挂于小区四个大门附近的四条横幅,并将筹备组公示的相关资料撕毁。9月4 日物业公司以企业名义在小区印发和张贴了反对业委会的公告。同时对部分业委会筹备组人员家庭实施了断水。
当晚覃某某与筹备组一行七人到物管处与其交涉,一名商社集团某分公司老总张某某高喊着“反对业委会”的口号走来,双方发生争执,覃某某选择了报警,张总见势不妙迅速离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处理(见报警回执)。详情http://zgfazhitoutiao.com/show-3-41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