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命令,被判滥用职权罪
2021-12-06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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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一名公务员当你认为领导的命令不合理时你应该怎么办?为什么?

曾经,这是一道标准的公务员考试题!

办,是知错犯错,结果可能是更大的错;有的或还是违反制度、违反政策的事,办,良心不安,不办,得罪领导,前途、升迁……同样让人坐卧不安。

有人说了,管它呢,领导让办的,天塌了有领导扛着。但是,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佛山便出台了有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承办人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与审核人共同承担直接责任。”这意味着,知法犯法,即使奉命行事,同样也得担责。

如今,这道题在现实中遇到该怎么办?

很不幸,有两个人栽倒在这道现实的题上了。


“当时要不是上级领导给我打招呼,这么大一个加油站怎么也得立案查处。现在虽然退休了但是也得被追责,真是悔不当初、晚节不保,主要原因还是工作上不能坚持原则、行动上不敢担当。”退休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某悔恨交加、懊悔不已。


王崇 绘

作为一名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对下属作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是全力支持,而是利用手中权力有意包庇和变相袒护,因为自己不敢担当、不愿意去得罪上级,并指使下属放弃监管责任,以致加油站建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近日,已经退休近2年的张某和执法监察中队长王某,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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