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子公司屡遭监管点名,资管业务收入下降业绩现颓势
2022-01-26 2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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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至今,申万宏源子公司申万证券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问题、内控不完善等原因被各地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同时公司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利息净收入下降,被点名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也出现下降。

  1月18日,广西监管局发布公告称,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000166.SZ)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因执业过程中提供无合理依据投资建议和收受礼金被出具警示函。

  与此同时,2021年申万证券还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问题,分公司违规,营业部内控不完善等原因被各地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申万证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营业信托纠纷遭败诉还引起市场关注。

  业绩方面,申万宏源2021年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利息净收入下降,同时申万宏源被点名的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也出现下降。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申万宏源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申万宏源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因多次违规频遭监管点名

  公开资料显示,申万宏源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投资控股集团,由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合并而成。申万证券是申万宏源的全资子公司。

  1月18日,广西监管局发布的一则警示函显示,申万证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秦婧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时无合理依据,且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2020年7月收受某投资者提供的礼金。对此,广西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秦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图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2021年11月24日,上海监管局也对申万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具体来看,申万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二是未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有效隔离;三是存在对不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同类资产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未严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不合理。此外,公司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估值,估值程序存在缺陷。

  (图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此外,2021年4月14日,重庆监管局对申万证券重庆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以及负责人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1年6月17日,申万证券盐城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融资类业务,同时未定期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后续评估及关注,江苏监管局责令营业部改正。

  2021年8月5日,申万证券青岛海尔路证券营业部因内部控制不完善,青岛监管局责令营业部改正。2021年9月23日,申万证券云南分公司因营销和人员管理、岗位设置等6方面的违规行为,云南监管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因信托纠纷两次起诉中粮信托遭败诉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2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申万证券与中粮信托关于营业信托纠纷的一审以及二审民事判决结果。

  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12月,中粮信托与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酒业)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和《动产抵押合同》,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朱文臣签署《保证合同》等交易文件,约定中粮信托发起设立“中粮信托·长丰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向宋河酒业发放信托贷款,辅仁集团、朱文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宋河酒业提供动产抵押担保。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官网)

  2017年1月,申万证券与中粮信托签署了编号为2016中粮集字第113号《中粮信托·长丰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2017年1月19日申万证券支付认购资金1亿元。同时,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每自然季度末月的21日,中粮信托通过信托财产专户向申万证券支付了当期的信托利益。

  2019年1月18日上述信托计划到期后,宋河酒业发生违约,此后中粮信托于2019年2月、3月和4月分别向申万证券支付了共计7515万元收益分配。2019年1月31日,中粮信托发布涉案信托计划第三次临时公告,书面正式告知信托计划自动延期,申万证券认可在收到该次公告前已知悉信托计划延期的情况。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因此,申万证券要求解除2016中粮集字第113号《中粮信托·长丰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判令中粮信托返还信托资金2485万元以及赔偿预期信托损失共计433.54万元,同时支付律师费以及诉讼费用。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值得注意的是,据裁判文书显示,北京金融法院认为上述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涉及的信托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而在一审判决中,北京金融法院不予支持申万证券的诉讼请求。随后申万证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中,北京金融法院仍维持原判。

  对此,业内专业人士表示,营业信托其本身就具有高风险的属性,为保证委托人受益最大化的特点须对信托机构在市场中审慎管理行为进行客观判断,同时,随着资管新规出台,行政监管部门逐渐引导信托业回归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本源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另外,在子公司频遭监管点名且败诉的同时,申万宏源的业绩也随之放缓。wind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申万宏源实现营业总收入248.91亿元,同比增速15.88%,同期归母净利润74.09亿元,同比增速13.48%,相较于2020年前三季度的业绩增速,2021年前三季度明显放缓。

  (图源:wind)

  需要提及的是,申万宏源2021年三季报并未披露子公司申万证券的业绩,发现网查询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申万证券营业总收入110.70亿元,同比增速19.75%,归母净利润44.06亿元,同比增速12.14%。

  (图源:wind)

  归母净利润增速放缓背后,2021年前三季度申万宏源利息净收入为10.76亿元,同比上年同期的27.78亿元下降61.26%。对此,申万宏源在三季报中表示,是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减少,债务融资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图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在申万宏源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出现问题之时,业务收入也出现下滑。数据显示,2015年申万宏源的投资管理业务收入82亿元,其中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5.58亿元;此后一路下降,到2020年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业务收入为19.3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13.22亿元。

  (图源:wind)

  (图源:2020年年报)

  子公司多次遭监管点名,母公司业绩放缓且资管业务收入下降,对此,业内专业人士表示,对于申万宏源而言,如何改善业绩,提升资管业务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经营或是其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 实习记者刘利香)

http://www.xsdcmnet.com/view/1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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